第八十九章陪同

(知否剧中背景为北宋,但又融入进许多其他朝代的东西,所以导演没有具体表明剧中历史朝代。)

(我写的小说同样如此,读者朋友们不要太较真,当架空文看待即可。)

人间四月芳菲尽,山寺桃花始盛开。长恨春归无觅处,不知转入此中来。

四月将近、春回大地,扬州地区的街头小巷花红柳绿。游走于古老的建筑之间,可以更为直接的感受到扬州的历史底蕴和人文气息。

甲班的其余学生自从上次答完县试的卷子后,心中再也没有之前的愤愤不平了,他们也对孙志高的实力有了具体的认知。

以前只知道孙志高常年霸榜学馆第一名,可却对彼此间的差距没有个具体的比对,毕竟甲班只有六个学生。

通过这次的测验,大家明白了普通人和天才的区别。普通人考满分还在沾沾自喜,天才考满分是因为卷子的上限就在这里。

孙志高不仅在全县几百名考生中名列前茅,而且在答题中还能记住卷子上的所有试题,真可谓恐怖如斯。

学馆的月考试题和县试试题相比,无论是宽度还是深度都远远不及。考试环境、考生心理素质等问题,这些也没法复原。

毕竟有些学生平时表现不错,可一到了考场上就发挥失常,所以考生的心理素质也很关键。

人不怕失败,就怕没有自知之明。甲班的同学们认识到自已的不足,事后开始有针对性的学习。况且身边还有夏夫子和孙志高的指点,功课学业有了很大的进步。

一个月的时间转瞬即至,孙志高准备启程去扬州参加府试。

本朝的地方行政机构分为路、府、州、军、监、县。

全国有二三百个州级行政区,中央政府为了更好的管理地方和监督地方官员,将十个左右的州设为一“路,”路因此成为直辖于中央政府的监察区。

路内最高长官为“四司,”他们分别是安抚使、转运司、提举常平司和提点刑狱公事。

府是中央政府对比较重要的地方设立的行政机构,例如东京开封府、西京河南府、南京应天府和北京大名府。府的行政长官被称为知府。

军一般是在边境地区设立的行政区,行政长官被称为知军;

监是中央政府对重要的经济地区产地设立的机构,行政长官被称为知监。如煎盐的利丰监、铸铜钱的永丰监。

州的行政长官为中央政府派遣,称为“知某州军州事,”意为掌管某州的军事与政治事务的人,简称“知州。”

州的行政机构中,中央政府还会设立通判,这也是盛纮担任过的职务。通判的职责是监督和协助知州内的行政事务,其实际地位为州军的副长官。

县是国家的基层行政机构,县的行政长官称为“知县,”有些小县的行政长官也称“县令。”

所以孙志高所处的位置属于淮南东路——扬州——宥阳县——龙泉镇——太平村。

为了防患于未然,所以孙志高决定早些时间去扬州。一来是为了定下居住场所,府试是全府或全州的考生参加的考试,人都聚集在一个地方,到时候住所肯定紧张导致价格暴涨。

二来是熟悉道路和考场,以免到时候手忙脚乱。若是因为这些小事影响了科考,孙志高不得郁闷死啊!

孙母对儿子的提议表示认可,这次她依然准备同行。上次县试在宥阳,孙志高的师兄们都在,所以显得孙母没有用武之地。这次府试要去扬州,那里可没有亲朋好友,所以自已得照顾好儿子的衣食住行。

就在母子二人收拾东西的工夫,三叔推门而入。

“伯瑾,你多会出发?”

“我准备明天早上就走。怎么,三叔你有什么需要捎带的东西嘛?”孙志高停下手里的活,疑惑的问道。

按理说村里人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,一般都是在镇上活动,毕竟进城门要交钱的,村民们舍不得这个花费。也没听说三叔有远亲啊,所以孙志高有些不解。

“扬州城我又没什么熟人,捎啥东西呢。我是想说,这次我陪同你参加府试。上次你说县城有师兄们在,我想路程近,有熟人也就放心了。”

“可这次扬州没熟人照应了,路程又远,所以我不放心你们母子二人出行。”三叔说出了自已的来意。

其实孙志高之前也想过让三叔陪同,毕竟眼下虽然天下太平,但路上难免有盗贼,队伍里有一个成年男性,安全性更高。

可四月份正是麦收的关键时期,不同于北方地区,江南的气候温暖潮湿,粮食收获一年好几季。

麦子九成熟为最佳收获时间,过早或过晚都会影响到麦子的质量。粮食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命根子,所以孙志高不想耽误三叔家的麦收。

况且麦收后还有许多农活,如整修水田、晚播插秧、播种蔬菜等,这些都要在芒种时节完成,如此方不误农时。所以在这关键的时间,孙志高怎好意思张口。

“三叔,眼下正是农忙时节,你走了家里怎么办?一年之计在于春,耽误农时可不是一件小事。”孙志高问出心中的疑虑。

三叔若没有周全的考虑,他是不会答应的。毕竟三叔对他家的帮助太多了,雪中送炭和锦上添花行为类似,可意义可大不相同,所以孙志高眼下报答不了三叔什么,可也不想再给他添麻烦。

孙志高知道,只要自已张嘴,三叔肯定会应下。可他的性子就是不喜欢麻烦别人,尤其眼下还是农事的关键时期。

“放心吧,我都安排好了。你三婶娘家兄弟多,到时候会过来帮忙的。”

“你是咱们孙家最聪明出息的孩子,你的考试不容有半点闪失,我这个当叔叔的义不容辞。”三叔说出了自已的计划,希望打消侄子的顾虑。

自已这个侄子不仅聪明好学,而且肯为他人着想,是个好孩子,为此村里人谁不羡慕二嫂啊。

眼下是侄子改变命运的关键时刻,自已没有什么大本事,身上只有一把子力气,他要一路护好侄子的周全。

孙志高沉吟片刻后就点头同意了,他欠三叔家的人情太多了,也不差这一次了。最主要的是他对自已有信心,考上功名后再回馈三叔家,到时候也不晚。